同事聚会把酒喝 只因人死共担责
11月26日上午,石家庄市平山县南甸镇白雁村村民习军贵碰到了我,说起他刚刚支付给同事父母三万元现金的经历时,就禁不住唉声叹气。
现年35岁的习军贵与我在同一家民营企业上班多年,既是老同事又是老朋友,然而,在与其他同事的一次喝酒中,史军贵与同桌的其他同事却摊上了麻烦事。
据史军贵讲述,那天晚上下了班之后,禁不住36岁同事张斌的怂恿,他们四个人便到单位附近的一家小酒馆喝酒,在点了四个小菜的同时,还要了一瓶高浓度的白酒。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平时几个人便时常聚餐,期间也免不了喝酒。为此,按照惯例,这次他们还是把一瓶白酒分成了四杯,也就是一人一杯。
然而这场酒喝了还不到一半的时候,广电大流量卡同事张斌便突然晕倒在了酒桌上,在被其他同事打了出租紧急送往医院的途中,还没到医院门口便停止了呼吸。
尽管事后张斌被医院确诊为心源性猝死,但张斌的父母还是在一气之下,以喝酒致死为名将同去喝酒的其他同事告上了法庭。
最终还是在双方达成谅解协议的同时,张斌父母才撤回了诉状。也导致了其他三个同事,在负担张斌丧葬费的同时,又担负了另外每人各三万元的赔偿费,此案也才告一段落,否则后果更会不堪设想。
为此,史军贵才会无限感慨的说道:“如今这酒呀!有些酒是真的不能喝,也不敢喝呀!”
而本案中,从整体上看,此案一旦对簿公堂,判决共同饮酒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案件中,赔偿比例主要集中在10%到20%以及20%到30%。而根据《广电大流量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有多人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时,能确定责任大小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若难于确定,则会平均承担责任2 3。
所以,不去喝酒,特别是不去劝酒与不去拼酒,既是保障身心健康不受侵害的一条良好渠道又是保障自己与家庭经济免受损失的一条明智法则。
本网记者:刘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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